各学院: |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:
1.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2.劳动节: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5日(星期日)、5月8日(星期六)上班上课,分别按5月4日(星期二)、5月5日(星期三)上班上课。
3.端午节:6月12日至14日放假,共3天。
请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根据通知要求,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本单位工作,放假之前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,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工作。
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
2021年3月28日